刘奇葆同志简历 | 给四川省委书记留言 |
近日,一名都江堰旅馆经营者给四川省委书记留言,反映512地震对都江堰旅游个体经营者影响巨大,希望政府尽快恢复都江堰旅游发展,把旅游者留在都江堰消费。
昨日,都江堰市政府对此问题做出公开回复,从五个方面详细回复网友关于提升旅游产业发展水平的措施。具体回复见下:
【网民留言】
刘书记你好:我是都江堰一个小旅馆的经营者,因为512的影响让我们一个大家庭走向了下坡路。地震那年我刚刚毕业,原本抱着满心的希望去找了一份工作,不料刚刚抢了一个星期地震了,因为地震家庭越来越困难了,就算这样我也没有放弃。于是我向亲朋好友借了一笔对我来说是天文数字的钱做生意,原本以为能为家里减轻一点负担,没想到这两年的天灾那么多,对都江堰的旅游影响很大,这些都是天灾人祸怪不得那个。都江堰的消费情况你们清楚吧,收入低消费高,房租贵,对于我们这样的创业者的扶持力度不够。我作为一个22岁的年轻人,正是青春年华的气候身负几十万的帐,你能体会我这样的心情吗,现在都江堰就我这样情况的人不在少数嘛。
说了这么多其实主要就想反映一下目前都江堰个体经营者的心声,其次就是想说说我们对都江堰依然有信心,希望能尽快解决都江堰人气问题和怎样把旅游的人能留在都江堰消费。
答复意见:
都江堰市【回复意见】
人民网网民朋友,您在人民网上反映尽快解决都江堰人气问题和怎样把旅游的人留在都江堰消费的留言收悉。对此,我们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旅游业是都江堰市的支柱产业,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占全市GDP的一半以上,成为社会就业、群众收入的主要渠道和来源。正是基于都江堰市发展旅游产业具有特殊重要的资源优势、生态优势、人文优势和品牌优势,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构建全面现代化、充分国际化、城乡一体化、生态田园化,宜人、宜居、宜业、宜游的国际旅游城市”的奋斗目标。围绕这一目标,我们正在现有旅游产业发展基础上,进一步增强旅游吸引力,努力延长旅游产业链条,提高旅游产业经济效益,全力推进旅游国际化,把都江堰建设成为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前沿区。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提升旅游产业发展水平:
一是着力打造旅游精品。以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龙头,进一步加快景区打造提升,构建以中心城区城市旅游、青城山文化旅游、龙池—虹口山地运动旅游、乡村田园体验旅游四大片区为主体的景区体系。中心城区城市旅游突出“拜水都江堰”主题,以都江堰景区为依托,以“灌县古城”、“玉垒天府”、“壹街区”三大片区为重点,推进景区城区一体化,努力打造历史文化的核心展示区、国际旅游的高端服务区。在 “壹街区”加快打造文化创意综合体。青城山文化旅游突出“问道青城山”主题,整合打造“道韵青城”旅游综合体,以青城山景区为依托,抓好美食、养生、游学等特色项目建设,推进五星级酒店集群打造和青城山精品旅游走廊建设,着力形成“道文化”的展示之地、体验之地。龙池-虹口山地运动旅游突出“逍遥龙溪谷”主题,龙池片区将把持续灾害治理与展示古蜀岷江治水场景紧密结合,运用竹笼、马槎等传统技术实施龙溪河治理。虹口片区将加快虹口温泉、“高原欢乐谷”旅游综合体等项目建设,开辟探险、攀越、沙滩排球、漂流等满足国际游客需求的精品山地旅游线路,努力打造国际山地运动精品旅游区。乡村田园体验旅游突出“悠然天府源”主题,以展示田园风光、自然生态和灾后重建新农村为主线,积极推动大观茶坪乡村旅游区、翠月湖旅游区、十万亩现代农业集聚区等AAAA级旅游景区创建,力争再打造一批AAAA级景区。在玉堂,加快成都大熊猫野放中心和卧龙大熊猫疾控中心建设,建成熊猫谷主题公园,进一步增强“大熊猫”品牌对国际游客的吸引力。
二是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和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在水文化广场和都江堰快铁站建设国际化的旅游集散中心,加快古城区24小时营业便利店、五星级旅游厕所、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咨询中心、游客咨询点建设,完善古城区标示标识系统。积极推进五星级酒店建设,引进国际化管理品牌,到2016年建成由8家五星级酒店、10家四星级酒店组成的高端酒店集群。对闲置的国有住房资源进行酒店式改造,将其改造成适合旅行团队的公寓式酒店,抓好“熊猫驿站”等品牌乡村连锁酒店建设,打造多层次、高品质、人性化的酒店体系。
三是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加快智慧旅游城市建设,在青城山—都江堰景区、古城区以及虹口、紫坪铺等重点旅游乡镇建设智能交通引导停车场系统。推广旅游一卡通,有效整合“食住行游购娱”旅游要素,帮助游客实现提前预定、本地无障碍消费和多渠道结算。推进古城区及重要集散地Wi-Fi全覆盖、智慧旅游LED信息联播、触摸屏自助服务等公共服务系统。着手建设云计算中心,整合城市管理、公安、旅游等信息化资源,为游客提供全方位便利的公共服务。引进国际知名品牌酒店管理公司,提升我市旅游酒店服务水平。通过凯撒里兹酒店管理学院和天府源公司等机构,加强国际化旅游人才培养,着力将我市建成旅游人才的聚集高地。加快培育国际语言环境,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和市民素质。
四是加强旅游宣传营销。整合全市旅游产品资源,实行统一营销策略,实现从单一的景区营销走向景城一体的全域营销模式。加大境外市场开拓力度,在都江堰旅游形象推广站分别在香港永安旅行社台湾雄狮旅游集团挂牌的基础上,重点突破韩国、泰国市场。积极邀请境外旅行商和媒体前来我市考察,加强沟通互动;力争今年在境外5—6个国家建立都江堰旅游形象推广站。同时,在外国驻成都领馆和其他机构积极宣传促销,力争青城山—都江堰景区成为在川外国人旅游和休闲度假的基地,扩大示范效应。适当延长门票的有效时限,通过向旅行社配送其他景区、文化演出、酒店住宿门票,整合市内其他旅游资源,形成与旅行社更加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进一步提升旅游营销水平。
五是抓好文化旅游产品开发。今年4月完成《道解都江堰》的完善提升,6月推出《时空之旅》大型多媒体梦幻剧驻场演出,力争2013年完成《青城》演出剧场建设,实现驻场演出并积极开展国内国际巡演;抓好传统文化研究和游学活动,着力将水利文化、道文化、熊猫文化打造成为三大国际性品牌。
我们相信,通过上述措施,都江堰将成为一座广大游客喜爱的国际旅游城市,都江堰旅游的吸引力一定会大幅提高,人气的聚集,将有效增加游客在我市的停留时间,带动城市观光、住宿、餐饮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产业链条会得到有效延伸拓展,从而使包括您在内的广大旅游经营者和从业者受益。
感谢您对我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网民留言】
我代表居住在成华区东丽街金科一城的居民们恳求一下问题能得到有关部门关注并解决!第一:交通难。老问题,很多业主都反映过很多次,这里住的几万居民,只有32路一趟公交车,每天上下班的高峰期时,车上挤的样子大概可以把有些人挤成“照片”了吧,恳请政府来实地考察一下这种现实状况,希望能尽早得到解决。
第二:就学难。明明国家有规定,适龄户籍儿童的义务教育,应遵从就近就学,那为什么金科一城的子女们就学完全和一街之隔的北新小学无缘呢?近期又爆出金科里面的某几栋房子的居民子女可以到北新报名,难道一个小区还要搞“两面派”?有关部门对于这个问题应该酌情处理,这个有关民生问题,应该重点关心下吧?
第三:生活难。提心吊胆地生活着,每天就担心身边会不会哪天突然修起来政府“北改”规划的变电站,以前在驷马桥规划的变电站什么时候又跑到我们身边来了?据说还是修在小区隔壁。希望有关领导可以换位思考地来为广大的群众想想!!!
其实住在这里一段时间以来,我还是观察到一些事情是政府为民办事的苦心,比如东林农贸市场啊,农商银行啊,为民超市啊,便民诊所啊等等,都在我们身边悄悄地出现,默默地为我们老百姓的便利生活付出着,刚才提到的3个现阶段出现的重要问题,如果政府的有关领导能重视,并设身处地地为老百姓把这些问题解决的话,我们这里的居民都会感激不尽的!
答复意见:
成都市交委、成华区【回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留言所反映的问题,经市交委、成华区相关部门调查,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改善东丽街周边公交出行条件的问题,市交委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市公交集团对您反映的情况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经市公交集团公司调查,东丽街金科一城片区原有公交线路15路和166路,其中166路为支线公交车。随着该片区入住率的逐步增加,为更好地解决该片区市民的公共交通出行,按照我市公交线网规划原则及线网优化方案,将32路调整至该片区同时暂停15路。鉴于该区域没有配套规划公交首末场站,公交车辆调停场地有限,为了保证32路的调停场地,故将166路调出。
32路在此运行后,为进一步满足高峰时段客流需求,又在早高峰时段增开32路区间车(东林小区-洪家坡),并增加了线路配车和发车班次来解决该片区出行。后来由于受到里程较远、沿途交通路况复杂等影响,导致了晚高峰时段该线乘车拥挤。针对该问题,市公交集团公司拟将32路早高峰区间车起讫点调整为东林小区-驷马桥站(往进城方向延伸一站,待解放路施工完毕后方能调整),并更改为早晚高峰时段运行,同时将进一步加大32路班次投放,方便群众出行。
二、关于反映“金科一城”居民就学难问题
(一)关于“金科一城”适龄儿童入学问题。成华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区域内学校分布现状、办学规模以及周边适龄儿童人数等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以主要街道为界,划分各学校的招生范围。北新实验小学的招生范围以荆翠中路为界,荆翠中路以北区域,直至与金牛区交界。“金科一城”位于荆翠中路以南,属青龙小学招生范围。
(二)关于网民反映“金科一城”某几栋居民子女就读北新实小的问题。经调查,现就读于北新实小的“金科一城”学生,是2009年在北新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各大楼盘尚未完全入住,学校尚有少量学位余额的前提下,经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动与北新实小协商,学校暂时性向“金科一城”业主分三年共提供了30个一年级学位,北新实小依据开发公司所提交名单为学龄儿童办理入学手续。此后,“金科一城”业主子女均按照划片指定入学的方式进入青龙小学。
根据我市普通中小学布点规划,在青龙、双水片区将新增配套学校19所(其中小学12所,中学7所),其中位于北新实验小学和青龙小学之间将新建一所小学。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加大与市级部门协调,促成规划配套学校尽快启动实施,早日建成投入使用,以此缓解北部新城片区学位紧张等问题,逐步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愿望。
三、关于“北改”工作中规划修建变电站问题
经成华区调查核实,所反映的变电站应为东林110KV规划待建变电站,位于“金科一城”东南方、方家埝排洪渠以东、成绵高速以北。该变电站距离“金科一城”约500余米(按照国家相关专业规定室内110KV变电站围墙外1米为安全距离),不存在安全问题。另外,根据全市变电站修建规划,驷马桥220KV变电站不会调整到“金科一城”旁进行修建。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刘书记:
您好!请你在百忙之中看完我的表达。
金牛区沙河源街道办事处于2008年在3环成彭立交外面开发了一个楼盘(欢乐城198)。具体交房时间是2011年10月31日。我们业主在09年买的该楼盘。当时我们看到立交桥底下的售楼部墙壁上挂有金牛区政府的相关文件,所以我们就买了该楼盘的房子。可是都过了交房时间大半年了,我们业主却还没拿到我们的房子。几百户业主多次找到沙河源街道办事处,他们都不予接待和处理相关问题。现在我们的房子也没了,钱也被政府收了,现在该楼盘还是一个大的烂尾楼,杂草有1米多高了没人管。我们请求刘书记给我们做主,还人民一个公道,早点把房子交给我们。
答复意见:
金牛区【回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欢乐城198楼盘延迟交房的问题,经了解,现回复如下:
由于受到“512”地震、金融危机和房地产宏观调控等因素影响,欢乐城198项目的投资企业资金链断裂,于2008年6月后陆续停工,导致交房时间延迟。金牛区高度重视此事,已多次研究该问题的解决办法。目前,部分楼栋已签订了续建施工协议,正在进行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谢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您好:
刘书记!我是一名在川读书刚毕业的艺术爱好者。我在成都生活了几年了,见证了成都的迅猛发展。我想提两点建议(个人愚见):
1、成都人口众多,道路拥挤,原本公交车专用道被改为电动车道,现有的专用道也经常被其他私家车占用,建议效仿西安的管理。用护栏隔离。
2、我欣赏了成都人文艺术氛围,但是我觉得和其他很多成都相比,还是相差甚远。成都是西部之都就应该有“霸主”的气场!我建议在人们休闲的基础上“寓教于乐”。在周边修建大型文化生态园,让不同年龄阶段的人在休闲娱乐的同时学到东西,比如建设成语文化村生态园、国学文化生态园等等。成都应该有自己的文化村,这是成都的魂魄之所在。
我去过很多国内外城市,很欣赏他们这些不朽之魂。不过都是我个人的愚见,我真心希望成都能够越来越好,成为世界瞩目的大都市,让世人流连忘返。。。。。。
谢谢!
答复意见:
成都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回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公交车专用道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经过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经调查研究,我们认为留言中提到的公交专用车道被社会车辆占用,公交车通行不畅的问题确实存在,确有增设隔离护栏以保证公交车在专用车道内专属通行的必要,但在专用车道增设隔离护栏需处理好如下问题:
1、按照《公交专用车道设置》(GA/T507—2004)、《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等相关国标和技术规范的规定,我市现有公交专用车道都设置在机动车双向6车道及以上道路,并布设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通过交通标志、标线与其他车道进行隔离,公交专用车道宽度设置在3.5米以上,需增设的隔离护栏宽度为0.3米,在设置隔离护栏后专用车道宽度将增加,专用车道左侧的隔离护栏将占用部分社会机动车道宽度,对社会机动车通行造成一定影响,专用车道右侧的隔离护栏将占用非机动车道,造成非机动车通行空间减少。因此,如需增设隔离护栏,则现设置有专用车道道路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的分配、车道宽度的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等交安设施的设置都需进行更改,以保证设置隔离护栏后不影响社会车辆和非机动车的通行。
2、如在公交专用车道设置隔离护栏,当公交专用车道内发生交通事故或公交车发生故障等紧急情况,隔离护栏须能快速撤除或打开,便于公交车及时分流疏散或实施救援。
二、按照市政府职责分工,我市中心城区隔离护栏的安设、维护均由市城管局负责。我们将会同市城管局进一步研究。
三、为保证公交车在公交专用车道内的通行,目前我们除了按照国标规定在公交专用道车内设置相应的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外,还在公交专用车道内设置了电子抓拍系统,并在公交车上设置移动式电子抓拍系统,对违法占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的机动车进行抓拍,同时路面执勤民警也对上述违法车辆进行处罚,以保证公交车在专用道内通行的安全快捷。
您反映修建有关城市主题公园的建议,经市规划管理局成都市公安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成都作为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拥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丰富的传统文化内涵。在城市规划中,通过规划建设四大历史文化街区、划定文物古迹保护范围、不断挖掘优秀近现代建筑等,以保护和传承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展现成都的历史文化魅力。
近年来,结合成都市的文化资源条件,规划建设了东区音乐公园、非遗公园等一批文化主题类公园,集中展示了成都的历史文化特色,同时又为广大市民提供了开放的游憩休闲场地。
目前,我市正在大力推进“198”环城湿地生态主题公园的规划工作。“198”环城湿地生态主题公园是中心城区生态保育、水土保持、蓄洪防涝、文化展示、休闲游览、园林景观等功能集于一体的生态区域。通过不懈努力,“198”环城湿地生态主题公园将建设成为全国一流、中西部领先的城市湿地生态主题公园。
感谢您好对成都规划工作的关心。
【网民留言】
闻听梁家巷到高笋塘被政府列入北改工程,老百姓喜不胜收。但是现在除了打围后导致本来就狭窄的机动车水泥路面天天堵车,没有看到政府有计划要扩宽道路一劳永逸呢?这条路如果还是双项4车道,如果仅仅是补路修路就不要这样兴师动众花纳税人的钱,请将钱用在更需要的地方。这是条主干道还是请各级领导部门真正解决实际问题。
答复意见:
金牛区【回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解放路有关改造的问题,经了解,现回复如下:
解放路改造工程由市建委牵头,市城投集团具体负责实施。改造方案是由市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根据解放路道路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的,改造内容包括路面改造、电力干线下地、人行道改造、绿化景观提升等,暂不涉及道路扩宽。解放路改造期间给市民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小孩的爷爷在成都市区有套129平米房子,目前这个房子只有爷爷一个人的户口,父母都是人才成都交流中心户口且有成都社保,请问,这个小孩可以申请按照亲属关系跟爷爷入户成都吗??
答复意见:
成都市公安局【回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经过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成公发[2009]309号文件规定:“新生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应由父、母或直系亲属到新生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区(市)县公安局办理出生登记,手续齐备的当场办结(其他亲属代办的应提供代办委托书)。《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缺失、公民擅自裁切副页或不符合《四川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不得作为出生登记的原始凭证。在办理出生登记时,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局应查验计划生育证明;新生婴儿的父母一方家庭户一方集体户的,应在家庭户一方落户;父母一方单位集体户一方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应在单位集体户一方落户;父母双方都是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可选择任意一方落户。”
综上所述,您可选择小孩父母双方任意一方为新生婴儿申报户口,但不能在爷爷户口处申报新生婴儿户口,如需在爷爷处申报新生婴儿户口,您可将本人户口从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上迁移至家庭户上,然后申报新生婴儿的户口。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网民留言】
刘书记,你好!
通过四川省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后,我于2008年9月底到成都市都江堰市某乡镇服务(当年全省的招考计划,涉及成都地区的区市县仅都江堰市、彭州市和崇州市),聘期为3年,我的基层服务时间约两年3个月。
大概2009年7月的时候,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转发了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调整“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聘期的意见》(川委办发电〔2009〕25号)。该《意见》规定,从2009年起,全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聘期由原来的3年调整为两年。聘期调整后,2007年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制发的《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7〕24号)中有关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工作的优惠政策也作出相应调整。具体为:原规定3年期满后才能享受有关优惠政策调整为两年期满后即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2007年和2008年选聘的村(社区)大学生干部,3年合同期不变,但两年期满后即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为此,按照调整后的政策,2007年选聘的村(社区)大学生干部,在参加2009年下半年的全省公务员考试中,享受了相应的加分政策。
2010年,大学生村官报考公务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更改为定向招录。同年10月举行的全省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的考试中,全省其他市州的2008年选聘的村(社区)大学生干部顺利报名参加了此次考试,但在成都地区(都江堰市、彭州市和崇州市)服务的“四川省2008年聘用的村(社区)大学生干部”未被允许参加此次考试。成都市以及都江堰市人事部门给予的答复是“服务期未满”,但是《关于调整“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聘期的意见》(川委办发电〔2009〕25号),明确提出了“原规定3年期满后才能享受有关优惠政策调整为两年期满后即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2007年和2008年选聘的村(社区)大学生干部,3年合同期不变,但两年期满后即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经多次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无果后,就不了了之了。
2012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即将拉开大幕。为此,我在这里诚恳地向你反映这个问题,希望能得到这个应该享受到却没有享受到的优惠政策。请站在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的角度,能高度重视并解决我们的合理诉求。
答复意见:
都江堰市【回复意见】
人民网网民朋友,您在人民网上留言请求落实有关大学生村官优惠政策的问题,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您反映的情况看,其系2008年9月统一招募到位的四川省大学生村干部。按照四川省、成都市规定,2007、2008年四川省大学生村干部统一签订服务协议期限为三年。2010年四川省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时,您服务期未满。
二、2010年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时的政策口径
2009年7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转发了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调整“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聘期的意见》(川委办发电〔2009〕25号)。该《意见》规定:从2009年起,我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聘期由3年调整为2年。同时,2007年和2008年全省统筹选聘的1.8万名村(社区)大学生干部,3年合同期不变,但2年期满后即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2010年9月四川省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招考对象为:工作表现好、无不良社会反映,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都江堰市在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时,针对2008年四川省大学生村干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专题请示了上级主管部门,最终答复:严格按照公告执行,因2008年四川省大学生村干部签订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未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同时,再次发出补充通知:“对报考我市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到基层服务的人员,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工作表现好、无不良社会反映、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条件界定,招考范围为服务成都市的“五项目人员”,各区(市)县在报名资格审查中不得放宽报考条件、扩大招考范围。”(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有关具体问题的补充通知——成人社办发〔2010〕17号)。
三、处理方式
2010年都江堰市在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时,严格按照省、成都市规定,因2008年四川省大学生村干部服务期未满,未纳入招考范围。下一步,我们将督促都江堰市严格按照规定,扎实做好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参公)人员相关工作,准确及时进行资格审查,耐心细致作好政策解释,为广大应试者提供优质准确高效服务。
感谢您对我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刘书记您好!
我是成都天欣驾校的学员,报名时交的3000元,当时说的是后续都没其它费用。可是从练场地开始,各种费用接蹱而至,弄得我不堪重负,做为一个普普通通在成都租房打工养家,想学车多一项技能的打工者来说,无疑给我的心灵造成了巨大的创伤。
倒桩过了后,一开始练场地师傅就说当时报名报的是桑塔纳的费用,现在练场地练的是捷达,每小时要交60元,如果一次性交600元就不限时练,我是以小时计算交的费,总共交了460元。其实实际练的时候小时数都不够,每次最多四十来分钟。
磕磕碰碰场地过了,该练路了,师傅说统一安排在周六练路,周六练路就是跑长途,每次200元,我跑了两次,每次摸车时间也差不多1小时,共400元。
这下该报考路了,师傅说要再给200块钱才可以报名,我无奈也就按他的意思办了。以为这下可以报名了,师傅又说我打卡时间不够,要早报名考的话需要改运管表,我按他的意思交了在驾校交了50元后才顺利报的名。
一路下来,驾校学车的辛酸真是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完的,交了学费不说还要另外交钱,真是压力很大啊。我很不幸路考挂了,现在要练路就得交钱,而且师傅还不得给再次报名考,据说还要给钱买报考名额。我真的怕了,我现在真是不晓得还要不要再继续下去。
书记,本来学车是好事,我真不晓得里面还有这么多名堂,真的对这个事情太纠结了。
答复意见:
成都市交委【回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天欣驾校乱收费的问题,我委高度重视,立即对您反映的情况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经核实,您反映在天欣驾校培训期间遭遇乱收费的情况基本属实,系教练员何X以所谓 “保证金”的名义收取您练捷达车和跑长途的费用共计860元。我委已责令天欣驾校于4月1日让教练员向您全额退还了860元额外费用。
二、天欣驾校已责令教练员何X停职整改,并按校规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三、教练员何X欺诈学员、以所谓 “保证金”的名义乱收费的行为,已违反行业管理有关规定,我委决定对教练员何X处以暂停执教6个月的处理。
【网民留言】
书记:你 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已经几年了,但在武侯机投有个远大铝业加工厂处在几个小区之间,每天凌晨3\4点还在生产,砸钢声音\锯钢声音剌耳,无法入睡,周边几条路脏乱到了极点,多次投诉没有效果,无人管理,对居民的诉讼不理,这样的小作厂应该是要远离生活区的,不知怎么现在还存在?灰尘'噪声'对生活\身体损害之大,请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管一管,给我们一个生存的地方.全体业主先谢了!重在结果
答复意见:
武侯区【回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机投镇远大铝业工厂环境污染问题,经我区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远大公司早在1998年就落户武侯区机投桥辖区,租用的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在远大公司建立之初,其周围并没有进行住宅规划。
您反映的噪音问题,我区环保部门已向该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书,要求其立即停止夜间生产。同时环保部门将联合辖区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力度,杜绝扰民现象。据了解该企业计划今年搬迁生产加工车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网民留言】
刘书记您好:
我们是成都市武侯区机投镇半边街村二组的村民。现在因为婚迁上户问题遇到了麻烦。本该是由我们的村委和镇领导给我们处理的,但是我们已经跑了一个多月了,到今天都得不到相应的处理,所以我们才出此方法,恳请书记为我们老百姓一个说法,谢谢!
事由:我们属于未统征土地的农民,现在结了婚却妻子不能上户,刚开始给我们说户口冻结了,叫我们等,等户口没有冻结了,又说要很多资料,等我们把资料弄好,又因为市公安局发了一个文件说现在上户已经废除了“农业劳动者”的说法,我们妻子就只能给我们上成居民。
问题:
1、请问书记我们半边街村二组都是农民,为什么妻子的户口迁过来要上成居民?
2、请问书记市公安局发的文件难道不用经过省委的审核吗?
3、给我们上成居民,但是我们是农民,为什么政府不给我们给予证明?
4、为什么公安局发的文件是本市居民户口薄职业栏不再添加“农业劳动者”?难道现在就没有农民的说法吗?
5、为什么妻子是农民户迁过来,却上成居民户?
希望刘书记能在百忙之中帮我们这些老百姓解决一下这个问题,深表感谢!
答复意见:
武侯区【回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留言,反映婚迁不能上农村户口的问题,经我区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全域成都已实行户口一元化管理。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推行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办发[2004]63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行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公安机关逐步对全市户籍人口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2005年,完成了锦江、青羊、金牛、成华、武侯、高新、龙泉驿、青白江、温江、新都区范围内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二、2011年12月15日以前政策规定以职业栏添加“农业劳动者”来区分农民身份。2006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成委发[2006]52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引导农民向城镇集中,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意见》规定农民婚迁等人员的身份,应由当地镇(乡)、村、组出具农民身份证明,各区(市)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成都市农民身份证明》,上户时由公安机关审核相关材料后在职业栏添加“农业劳动者”,以此区分农民身份。后《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地区婚迁的意见》(成办发〔2007〕108号)进一步完善和明确了《意见》中的相关内容,该政策延续至2011年12月15日。
三、2011年12月15日后政策规定本市居民户口簿不再添加“农业劳动者”。2010年,成都市委市政府下发《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成委发〔2010〕23号),提出建立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2011年12月1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第173号令,《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从即日起开始生效,其中《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地区婚迁的意见》(成办发〔2007〕108号)已废止,成都市农委庚即发出《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停止办理农业劳动者身份证明的通知》(成农办〔2011〕196号)。按照上述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涉农地区人员户口登记管理及户口迁移相关规定,《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户口迁移相关规定的通知》(成公发[2012]45号)规定“本市居民户口簿职业栏不再添加“农业劳动者”,按实际从事的职业进行登记,职业栏不再作为区分‘农民’身份的依据。”
四、目前户口簿职业栏按实际从事的职业登记。按现行涉农地区婚迁政策,市外农村地区居民迁往本市农村地区的,持我市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及村委会出具的《农村地区居民务农情况证明》,可在职业栏登记为“粮农”、“菜农”等符合公安部标准字典的职业。如果没有从事农业生产,职业栏则按其实际从事职业或“待业”登记。经了解,雷X所在的机投桥半边街村2组已被集体征用,以领取青苗费为生,没有从事农业生产。他的妻子申请婚迁入户,按现行户籍政策,是可以入户农村地区的,户口性质登记为“居民户口”,职业栏登记为“待业”。
2012年3月29日,办证中心民警与您取得联系,详细介绍了目前成都城区涉农婚迁政策,解释了户籍政策的变化不影响其享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您表示清楚了政策,也放心了,并对民警的耐心解释以及分局高度重视表示很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网民留言】
领导们好,我是成都一市民,也是一个准章守纪的摩托车爱好者,近期因城市拥堵不堪准备购买摩托车(有驾照,要上牌),突然看到新的限摩政策即将出台,限制力度太大,网上反对声一片,我也暂时不敢购买了。其实个人认为中国作为全世界唯一大中城市限制摩托就不合理,不知为何这样,这几年成都发展迅猛,汽车数量增加很快,城市非常拥堵,停车困难,在这样情况应该放开摩托车的管制,反过来继续加大限制对于城市缓堵不利。我建议这样管理成都的摩托车,外地户籍车辆入城限制,本地车辆放宽,取消入城证,严厉打击违法改装、无证无牌车辆等违法行为(这样的车辆占据比例不小),支持遵章守纪的摩托车行驶,并出台相关规范措施。
答复意见:
成都市公安局【回复意见】
网友您好! 2006年成都市为了加强对摩托车的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与畅通,减少交通污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了《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该规定明确两轮摩托车入城必须取得摩托车入城证方可进入二环路以内行驶。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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